去年12月初,邱某和阳某通过某线上招聘网站应聘,成功入职一家商场保安岗位。令人不解的是,二人在入职时,都明确要求只上夜班,拒绝白班工作。当时谁也没想到,这一特殊要求背后竟暗藏着不可告人的 “阴谋”。
12月3日凌晨,商场内一片寂静易云达,邱某和阳某上班第一天便开始了他们精心策划的 “表演”。原来,二人早有预谋,决定 “重操旧业”,对保安公司实施敲诈勒索。阳某假装在商场厕所内晕倒,随后拨通邱某的电话,暗示对方计划已经开始。接到信号后,邱某迅速行动,冲进厕所,第一时间打电话向保安队长报告:“我朋友阳某晕倒了!” 保安队长得知情况后,立刻拨打120急救电话,将阳某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保安公司以为这只是一场意外,可事情却远没有结束。阳某在医院醒来后,竟以工作期间突发疾病为由,并且自己有精神分裂症,故意诱使保安公司作出辞退决定,要求保安公司支付医药费和高额补偿费。遭到拒绝后,他与邱某一唱一和,开始了变本加厉的勒索行为。他们以精神病发作为由在商场物业办公室大吵大闹,又跑到商场一楼车展现场纠缠不休,故意制造不良影响,给保安公司施加压力。保安公司担心事态进一步恶化,影响商场及物业的正常运营秩序,无奈之下,只好向阳某转账3200元,向邱某转账1300元。
转账之后,保安公司越想越不对劲,怀疑自己遭遇了敲诈勒索,于是选择报警。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经过深入调查,真相浮出水面。原来,从2023年8 月至2024年12月期间,阳某与邱某二人多次在广东省和上海市采用相同的手段实施敲诈勒索,可谓是惯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王某与刘某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最终,犯罪嫌疑人阳某、邱某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他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手段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具有社会危险性。2025年5 月28日,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依法对二人批准逮捕,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案中,邱某和阳某通过虚构事实、制造影响等威胁手段索要钱财,不仅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更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企业如遇类似情况,应及时固定证据并报警,切不可因顾虑影响而向不法分子妥协;公民也需引以为戒,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易云达,否则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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